
華旭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項目名稱: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
建設單位: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譚立勇
檢測單位:河北中徹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建設/驗收單位: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譚建輝-13930198882
地址: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
目 錄
前言…………………………………………………………… 1
1 驗收編制依據……………………………………………… 6
1.1 法律、法規……………………………………………… 6
1.2 驗收技術規范…………………………………………… 6
1.3 工程技術文件及批復文件……………………………… 6
2 工程概況…………………………………………………… 7
2.1 項目基本情況…………………………………………… 7
2.2 建設內容………………………………………………… 8
2.3 工藝流程………………………………………………… 9
2.4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11
2.5 公用工程…………………………………………………11
2.6 環評審批情況……………………………………………12
2.7 項目投資…………………………………………………12
2.8 項目變更情況說明………………………………………12
2.9 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12
2.10 驗收范圍及內容…………………………………………13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3.2 運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4 環評主要結論及環評批復要求……………………………16
4.1 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的主要結論與建議………………16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17
4.3 審批意見落實情況………………………………………19
5 驗收評價標準………………………………………………21
5.1 污染物排放標準…………………………………………21
5.2 總量控制指標……………………………………………22
6 質量保障措施和檢測分析方法……………………………23
6.1 質量保障體系……………………………………………23
6.2 檢測分析方法……………………………………………23
7 驗收監測結果及分析………………………………………26
7.1 監測結果…………………………………………………26
7.2 監測結果分析……………………………………………27
7.3 總量控制要求……………………………………………27
8 環境管理檢查………………………………………………29
8.1 環保管理機構……………………………………………29
8.2 施工期環境管理…………………………………………29
8.3 運行期環境管理…………………………………………29
8.4 社會環境影響情況調查…………………………………29
8.5 環境管理情況分析………………………………………29
9 結論和建議…………………………………………………30
9.1 驗收主要結論……………………………………………30
9.2 建議………………………………………………………31
附圖:
附圖1 地理位置圖
附圖2 周邊關系圖
附圖3 項目平面布置示意圖
附件:
《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關于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保護書的批復》
《監測報告》
《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前 言
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年產結晶果糖30000噸,甘露醇20000噸,山梨糖醇液20000噸。我公司生物酶法制備結晶果糖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隸屬于化工醫藥行業,公司現有固定資產25375萬元,公司總占地面積53432.2m2,總建筑面積26742.7m2,于2012年4月建成投產,該項目已于2010年1月16日獲得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冀環評[2010]23號,并于2014年12月15日通過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驗收,冀環評函[2014]1614號。
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該項目主要依托現有廠房建設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本項目不再新征土地,不新增公司產品及產能,主要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產生的含銅廢催化劑進行再生激活處理。項目總投資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1.5萬元,占總投資的15%。
2017年9月我公司委托中環慧博(北京)國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7年12月7日,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石開審[2017]18號文對該項目提出審批意見。
2018年3月,我公司委托河北中徹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河北中徹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08日-09日進行了現場監測并出具了(2018)中徹(環監)字03061號驗收監測報告。
我公司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有關要求,根據現場檢查和監測結果,編制完成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 驗收編制依據
1.1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8.29);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10.29);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11.7);
(6)《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
(7)《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年3月25日);
(8)《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1月13日);
(9)《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2月22日);
(10)《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15年3月26日)。
1.2 驗收技術規范
(1)《關于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7]1529號)。
1.3 工程技術文件及批復文件
(1)《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保護書》(中環慧博(北京)國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2017年9月);
(2)《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關于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保護書的批復》(石開審批字[2017]18號),2017年12月7日。
2 工程概況
2.1 項目基本情況
2.1.1 基本情況
本項目基本情況介紹見表2-1。
表2-1 本項目基本情況一覽表
項目 |
建設內容 |
備注 |
|
主體工程 |
催化劑再生車間 |
占地面積70m2,主要在現有車間內設置1個催化劑激活罐、1個液堿計量罐,1個洗滌罐、2個水罐、1個沉降池、1套板式過濾器、2臺水泵,用于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產生的5t/a含銅廢催化劑進行再生激活處理。 |
新增 |
輔助工程 |
辦公樓 |
依托現有辦公樓辦公,不再新建辦公樓。 |
依托現有 |
成品庫 |
依托現有成品庫,不再新建成品庫。 |
依托現有 |
|
危廢暫存間 |
依托現有危廢暫存間,不再新建危廢暫存間。 |
依托現有 |
|
公用工程 |
供熱 |
改擴建工程生產用熱依托現有廠區蒸汽系統,年新增用汽量10t/a。 |
依托現有 |
供水 |
依托現有供水管網,年新增新鮮水年用水量為65m3/a |
依托現有 |
|
供電 |
依托現有供電設施,年新增用電量為3萬kWh |
依托現有 |
|
環保工程 |
廢氣 |
項目無廢氣產生。 |
— |
廢水 |
含銅廢催化劑再生激活處理廢水,經板式過濾器過濾澄清后排入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 |
依托現有 |
|
噪聲 |
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風機加裝消聲器 |
新增 |
|
固廢 |
廢銅催化劑在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交由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服務中心處置 |
依托現有 |
2.1.2 地理位置及周邊關系
該項目位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廠內,項目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4°41ˊ23.84〞,北緯38°00ˊ38.94〞。
本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周邊關系見附圖2。
2.1.3 廠區平面布置
本項目依托現有廠房建設催化劑再生車間,廠區在平面布置中充分注意到滿足生產工藝流程的需要,生產車間內功能分區明確,辦公區、生產區及公輔設施區分開,有利于安全生產。
本項目平面布置見附圖3。
2.2 建設內容
2.2.1 原輔材料
本項目原輔材料消耗情況見表2-2。
表2-2 原輔材料消耗一覽表
序號 |
原料名稱 |
單位 |
用量 |
備注 |
1 |
含銅廢催化劑 |
t/a |
5 |
來源: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藝中氫化工段產生的5t/a含銅廢催化劑; 更換周期:每月一次; 儲存方式:桶裝、50kg/桶。 |
2 |
液堿 |
L/a |
17000 |
液體、濃度32%、液堿儲罐 |
3 |
蒸汽 |
t/a |
10 |
依托現有廠區蒸汽系統 |
4 |
電 |
kWh/a |
3萬 |
依托現有供電設施 |
5 |
水 |
m3/a |
65 |
依托現有供水管網 |
2.2.2 主要生產設備
本項目實際建設主要生產設備與環評文件對比情況見表2-3。
表2-3 實際建設主要生產設備與環評文件對比情況一覽表
序 號 |
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 |
實際建設情況 |
對比 結果 |
||||
名稱 |
型號 |
數量 |
名稱 |
型號 |
數量 |
||
1 |
催化劑激活罐 |
1.5m3 |
1 |
催化劑激活罐 |
1.5m3 |
1 |
一致 |
2 |
液堿計量罐 |
500L |
1 |
液堿計量罐 |
500L |
1 |
一致 |
3 |
沉降池 |
1m×2m×1.2m |
1 |
沉降池 |
1m×2m×1.2m |
1 |
一致 |
4 |
水罐 |
1.5m3 |
2 |
水罐 |
1.5m3 |
2 |
一致 |
5 |
水泵 |
TQL-65 |
2 |
水泵 |
TQL-65 |
2 |
一致 |
6 |
板式過濾器 |
/ |
1 |
板式過濾器 |
/ |
1 |
一致 |
2.3工藝原理及流程
2.3.1工藝原理
銅催化劑在糖轉醇的過程中不參與反應,僅起催化功能。催化劑在釜內長時間滯留,催化劑中微孔就會被果糖、甘露醇分子堵塞,催化劑的活性組分被覆蓋而逐漸失活(其含量為每克催化劑含0.02%克果糖、甘露醇分子類物質)。利用果糖、甘露醇分子可溶于堿性溶液,即將失活銅催化劑置于堿性溶液中,堵塞在催化劑孔道中的果糖、甘露醇分子將溶于溶液中,廢銅催化劑被重新再生激活。再生激活處理達到活性標準的銅催化劑回用于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
2.3.2工藝流程
本項目含銅廢催化劑在指定的催化劑暫存間暫存,采用桶裝水封儲存方式,待暫存量達到200~240Kg后進行再生激活回收。本項目年計劃生產批次100批,每批處理量為50kg,每批再生回收量為45kg,產回收量為4.5噸/年,單批含銅廢催化劑再生周期為6~8小時,每天再生1批,全年生產時間為100天。本項目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及排污節點如下:
(1)備料
在催化劑激活罐中加入150L自來水后開啟攪拌,通過升降梯將桶裝含銅廢催化劑提升至操作平臺,由兩名操作員工把50kg含銅廢催化劑倒入催化劑激活罐內。
利用現有工程液堿儲罐區內的堿泵,打入液堿計量罐250L液堿備用。
本工序污染源:噪聲主要為激活罐攪拌電機、水泵和升降梯等設備噪聲。
(2)加熱
把激活罐中水與催化劑混合物加熱至50~56℃。
(3)加堿激活
把液堿計量罐中170L液堿(32%)勻速慢慢加入催化劑激活罐,加堿量通過觀察液堿儲計量罐液位計控制,加堿速度通過調整閥門開度,加堿時間控制在1.5~2小時。催化劑激活罐溫度保持在50~60℃,加完堿后繼續保持攪拌1.5小時。催化劑再生工藝中無化學反應。
(4)洗滌
催化劑激活罐停止攪拌靜置5分鐘,銅催化劑沉淀于激活罐底部,上部廢堿液通過堿液排放口排入沉降池中;通過水泵將500L自來水分3~5次加入洗滌罐,每次加完水后開啟攪拌5分鐘洗滌銅催化劑,然后停止攪拌靜置5分鐘,將洗滌廢水通過堿液排放口排入沉降池中,同時監測洗滌廢水pH≤10為洗滌結束;活化好的銅催化劑通過洗滌罐罐底排放口排入桶內存放,供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使用。
(5)沉降、過濾
堿液廢水在沉降池中進行三級沉降,進一步沉降回收堿液廢水中含有的少量銅催化劑,沉降池每月清理回收1次,回收的銅催化劑返回到激活罐再生處理;不能沉降的銅催化劑隨堿液廢水通過水泵打入板式過濾器,經過板式過濾器過濾后的廢水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過濾截留下來的廢銅催化劑采用桶裝暫存于廠區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服務中心處置。
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見圖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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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1 項目生產工藝流程
2.4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本項目勞動定員由公司內部調劑解決,不再新增人員,1批/班,1班/天,每班8小時,年工作100天。
2.5 公用工程
(1)給排水
本項目用水依托現有廠區供水管網供1給,勞動定員由公司內部調劑解決,不再新增人員,新增新鮮水用水主要為生產用水,用水量為65m3/a。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過濾廢水,全部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最后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汪洋溝。
(2)供電
本項目用電依托現有供電設施,年新增用電量為3萬kWh,不再新增變壓器。
(3)供熱
本項目生產用熱依托現有廠區蒸汽系統,廠內不設燃煤鍋爐。蒸汽統一由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廠統一提供。
2.6 環評審批情況
我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中環慧博(北京)國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保護書》,于2017年12月通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審批 (見附件)。
2.7 項目投資
本工程總投資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共計1.5萬元,占總投資的15%。
2.8 項目變更情況說明
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無變動內容。
2.9 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
本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見表2-4。
表2-4 環保“三同時”驗收內容落實情況一覽表
項目 |
污染源 |
環評環保要求 |
實際建設情況 |
落實 情況 |
|
廢氣 |
— |
— |
— |
— |
|
廢水 |
催化劑再生廢水 |
依托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 |
依托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 |
一致 |
|
噪聲 |
攪拌電機 |
減振基礎,電機外罩隔聲箱,室內布置 |
減振基礎,電機外罩隔聲箱,室內布置 |
一致 |
|
泵類 |
減振基礎,室內布置 |
減振基礎,室內布置 |
|||
固廢 |
廢銅催化劑 HW50(261-177-50) |
依托廠區危廢暫存間 |
依托廠區危廢暫存間 |
一致 |
|
防滲 |
重點污染區: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基礎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采取進一步措施后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催化劑再生車間采用 8-10cm 厚防滲水泥加環氧樹酯對地面進行防滲。 |
新建 |
催化劑再生車間采用 8-10cm 厚防滲水泥加環氧樹酯對地面進行防滲。 |
一致 |
|
液堿罐區儲罐圍堰、循環水池、消防廢水池等池體采取以下防滲措施:垂直防滲+水平防滲(底部采用HDPE—GCL復合防滲系統,上部外加耐腐蝕混凝土等防滲,側壁設防滲墻),滲透系數小于10-10cm/s。危廢暫存間:采取特殊防滲處理,在防滲結構上(包括房間的底部及四周壁)均設置隔離層,并與地面隔離層連成整體;先用三合土處理,再用水泥硬化(池底部用10~15cm的防滲水泥澆底,在設置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滲襯層,以達到防腐防滲漏的目的。 |
利用 現有 |
利用 現有 |
一致 |
||
事故池、消防廢水池:采取特殊防滲處理,在防滲結構上采用水泥硬化(池底部用15cm的防滲水泥澆底,然后對水泥池內墻涂環氧樹脂,以達到防腐防滲漏的目的。 |
利用 現有 |
利用 現有 |
一致 |
||
循環水池、生產區路面:除綠化區外,全部進行15~20cm的水泥澆筑進行化,使總體滲透系數低于10-7cm/s。 |
利用 現有 |
利用 現有 |
一致 |
||
2.10 驗收范圍及內容
本項目位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廠內。
實際建設內容包括:利用現有廠區廠房建設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以達到節約成本和減少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含銅廢催化劑產生量,新增設備9臺套,項目不新增公司產品及產能。本項目實施后可實現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產生的5t/a含銅廢催化劑進行再生處理。
本項目環保設施包括:廢水依托現有污水處理站、固廢依托廠區危廢暫存間。
(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過濾廢水,全部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最后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汪洋溝,為具體檢查內容;
(2) 噪聲--廠界噪聲,為具體檢測內容;
(3) 固體廢物--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及去向為具體檢查內容;
(4) 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落實情況、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環保機構和規章制度建設情況等,為驗收報告檢查內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施工過程僅設備安裝和調試,不涉及土建施工,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設備運輸過程產生的揚塵、設備安裝及調試過程產生的噪聲、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施工過程中,我公司主要通過采取采用已硬化完成廠區道路進行運輸,加強道路清掃和灑水抑塵,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等措施,最大限度減輕施工揚塵、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F本項目已建成,施工期環境影響隨施工期結束已消失。
3.2 運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廢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廢水,廢水直接通過廠區污水管網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2.2 噪聲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項目噪聲污染防治,主要從降低噪聲源、控制傳播途徑、車間合理布局三方面考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產噪設備在設計和選型時均選擇低噪產品。
(2)對于噪聲值較高的設備布置時均作減振處理、設置消聲措施。
(3)所有外置泵均設置消聲措施。
(4)車間合理布局,盡量避免高噪聲源臨近廠界,降低對廠界噪聲的影響。
3.2.3 固廢污染源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銅催化劑,年產生量為0.5t/a,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項目固廢為危險廢物HW50(261-177-50),依托現有廠區危廢間暫存,定期交由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服務中心處置?,F有危廢暫存間已通過環保驗收,實際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
4 環評主要結論及環評批復要求
4.1 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的主要結論與建議
4.1.1 環境質量現狀
對該項目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結果表明,評價區域大氣中SO2、NO2、CO的24小時平均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PM10部分最大24小時值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0.13,超標原因:除受企業影響外,還受道路揚塵、建筑揚塵及氣候因素的影響,區域大氣環境中顆粒物普遍超標所致。評價區域SO2、NO2、CO、臭氧、1小時平均濃度均未出現超標現象,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質量較好,地下水現狀監測點位各監測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
項目廠區各邊界晝間聲級值為56.5~64.5dB(A),夜間聲級值在51.7~53.6dB(A),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1.2 營運期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水防治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廢水,廢水直接通過廠區污水管網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2、噪聲防治措施
針對不同的噪聲源分別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3、固廢防治措施
項目固廢主要為廢銅催化劑,采用防漏塑料桶密封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利用現有廠區危廢間),定期送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理,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得到合理處置。
4.1.3 總量控制結論
本項目投產后全廠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為:COD:0.013t/a、氨氮:0t/a,SO2:0t/a、NOx:0t/a。
4.1.4 項目可行性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工程選址符合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夠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能得到合理處置,外排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可以滿足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項目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的風險在落實各項措施和加強管理的條件下,在可接受范圍之內;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綜上所述,在全面加強監督管理,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和認真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條件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設是可行的。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
根據《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石開審批字〔2017〕18號)可知,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如下:
1、該項目位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4°41′23.84″,北緯38°00′38.94″。項目總投資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該項目主要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產生的5t/a含銅廢催化劑進行再生激活處理,再生回收銅催化劑4.5t/a。
2、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連同本批復一并作為本項目工程設計和管理的依據。
3、建設單位要認真落實環評報告規定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過濾廢水,廢水經“三級沉降+板式過濾器”處理后,排入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污水管網,最終排入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符合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去污水處理廠污水接納協議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
噪聲:攪拌電機、水泵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降噪,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固體廢物:含銅廢催化劑為危險固廢,收集后暫存于廠區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送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理。
4、落實環評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做好各類風險資源管理,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重點防滲區的防腐防滲工作,確保事故情況下的環境安全。
5、項目總量控制:該項目實施后全廠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6、該項目建設應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項目建成后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項目環評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7、該項目批準后的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工作由藁城區環保局轄區中隊負責。
4.3 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落實情況見表4-1。
表4-1 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落實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審批意見要求 |
落實情況 |
1 |
該項目位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33號,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4°41′23.84″,北緯38°00′38.94″。項目總投資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該項目主要對現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產工段中氫化反應工序產生的5t/a含銅廢催化劑進行再生激活處理,再生回收銅催化劑4.5t/a。 |
已落實,建設位置及建設內容與環評批復一致 |
2 |
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連同本批復一并作為本項目工程設計和管理的依據。 |
已落實,項目環評、設計與設計建設內容一致 |
3 |
建設單位要認真落實環評報告規定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過濾廢水,廢水經“三級沉降+板式過濾器”處理后,排入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污水管網,最終排入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符合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去污水處理廠污水接納協議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 噪聲:攪拌電機、水泵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降噪,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固體廢物:含銅廢催化劑為危險固廢,收集后暫存于廠區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送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理。 |
已落實,實際采取的環保措施與環評批復一致 |
4 |
落實環評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做好各類風險資源管理,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重點防滲區的防腐防滲工作,確保事故情況下的環境安全。 |
已落實,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已經備案 |
5 |
項目總量控制:該項目實施后全廠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
已落實 |
6 |
該項目建設應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項目建成后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項目環評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已落實 |
7 |
該項目批準后的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工作由藁城區環保局轄區中隊負責。 |
已落實 |
5 驗收評價標準
5.1 污染物排放標準
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本項目驗收執行標準如下:
(1)廢水
項目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接納協議》。標準值見表5-1。
表5-1 污水排放標準 單位:mg/L
COD |
BOD5 |
SS |
NH3-N |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 |
500 |
300 |
400 |
— |
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簽訂的 《污水接納協議》 |
150 |
120 |
100 |
15 |
本項目廢水排放執行標準 |
150 |
120 |
100 |
15 |
(2)噪聲
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相應的標準值;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標準,噪聲標準值見表5-2。
表5-2 噪聲排放標準一覽表 單位:dB(A)
時段 |
標準值 |
執行標準 |
|
施工期 |
晝間 |
70 |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523-2011) |
夜間 |
55 |
||
運營期 |
晝間 |
65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3類 |
夜間 |
55 |
(3)固體廢物
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中有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中及2013年修改單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5.2 總量控制指標
本項目投產后全廠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為:COD:0.013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 質量保障措施和檢測分析方法
我公司委托河北中徹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8日~9日對本項目進行了驗收監測,驗收監測期間,主體設施及環保設施均運行正常,生產負荷為90%,滿足驗收工況(75%)要求。
6.1 質量保障體系
污染源現場監測過程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中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有關章節要求進行。
1、人員資質
參加監測采樣和測試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2、污染源現狀監測測定方法
監測分析方法選擇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標準測定方法。
3、監測點位布設
合理布設監測點位,保證各監測點位布設的科學性、代表性和可比性,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測點位根據監測時的風向適時調整,并與采樣同步記錄氣象參數,進行適宜度判定。
4、現場監測儀器
監測時使用儀器均經計量部門檢定。
5、質量控制
廠界噪聲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6.2 檢測分析方法
6.2.1 檢測內容及頻次
檢測期間,該項目生產正常,設施運行穩定,滿足驗收檢測技術規范要求。
通過對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及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去除效率的監測,來說明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1、廢水監測
表6-1 廢水監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監測內容 |
污染物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頻次 |
廢水 |
pH、COD、氨氮、懸浮物、BOD5 |
廠區污水處理站廢水出口 |
連續2天,每天4次 |
2、噪聲監測
廠界四周布設4個監測點位,東側、南側、西側、北側各設1個監測點位,在廠界圍墻外1m處,傳聲器位置高于墻體并指向聲源處,頻次為監測2天,晝間夜間各1次。廠界噪聲監測內容及頻次見表6-2。
表6-2廠界噪聲監測內容及頻次
監測內容 |
污染物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頻次 |
廠界噪聲 |
噪聲 |
廠界四周 |
連續2天,晝夜各1次 |
表6-3監測分析方法
廢水監測方法 |
||||
序號 |
監測項目 |
分析方法及國標代號 |
儀器名稱、編號 |
檢出限 |
1 |
pH值 |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6920-1986 |
pH計PHS-3C、HBZC-018 |
—— |
2 |
化學需氧量(COD) |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HJ 828-2017 |
—— |
4 mg/L |
3 |
懸浮物 |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萬分之一天平FA-2004、HBZC-010 |
—— |
4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 505-2009 |
生化培養箱LRH-150F、HBZC-011 |
0.5 mg/L |
5 |
氨氮 |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分光光度計 SP-721E、HBZC-019 |
0.025mg/L |
6 |
銅 |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AA-7001、HBZC-022 |
0.05 mg/L |
廠界噪聲監測方法 |
||||
序號 |
監測項目 |
分析方法及國標代號 |
儀器名稱、編號 |
檢出限 |
1 |
廠界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 |
多功能聲級計 AWA5688、HBZC-005(3) |
—— |
7 驗收監測結果及分析
7.1 監測結果
本項目監測結果見表7-1~表7-2。
表7-1廢水監測結果
監測點位 及時間 |
監測 項目 |
單位 |
監測結果 |
執行標準號 及標準值 |
達標 情況 |
||||
1 |
2 |
3 |
4 |
均值 |
GB8978-1996表4 三級標準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接納協議》 |
||||
污水處理站廢水進口2018.03.08 |
銅 |
mg/L |
ND |
ND |
ND |
ND |
ND |
—— |
—— |
污水處理站廢水出口2018.03.08 |
排水量 |
m3/d |
1338.2 |
||||||
pH |
—— |
7.79 |
7.82 |
7.74 |
7.71 |
—— |
6-9 |
達標 |
|
化學需氧量(COD) |
mg/L |
35 |
40 |
38 |
33 |
37 |
≤150 |
達標 |
|
懸浮物 |
mg/L |
15 |
18 |
17 |
21 |
18 |
≤100 |
達標 |
|
氨氮 |
mg/L |
2.33 |
2.39 |
2.24 |
2.30 |
2.32 |
≤15 |
達標 |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mg/L |
10.9 |
12.0 |
12.2 |
10.1 |
11.3 |
≤120 |
達標 |
|
污水處理站廢水進口2018.03.09 |
銅 |
mg/L |
ND |
ND |
ND |
ND |
ND |
—— |
—— |
污水處理站廢水出口2018.03.09 |
排水量 |
m3/d |
1338.2 |
||||||
pH |
—— |
7.72 |
7.84 |
7.81 |
7.76 |
—— |
6-9 |
達標 |
|
化學需氧量(COD) |
mg/L |
37 |
42 |
36 |
36 |
38 |
≤150 |
達標 |
|
懸浮物 |
mg/L |
16 |
19 |
20 |
15 |
18 |
≤100 |
達標 |
|
氨氮 |
mg/L |
2.18 |
2.24 |
2.25 |
2.30 |
2.24 |
≤15 |
達標 |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mg/L |
11.1 |
12.1 |
10.8 |
10.2 |
11.1 |
≤120 |
達標 |
|
排放總量 |
年排水量 |
萬t/a |
44.1 |
||||||
化學需氧量(COD) |
t/a |
16.4 |
|||||||
氨氮 |
t/a |
1.01 |
7.1.2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表 7-2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監測 點位 |
2018.03.08 |
2018.03.09 |
排放限值 dB(A) |
達標 情況 |
執行標準 |
||
晝間dB(A) |
夜間dB(A) |
晝間dB(A) |
夜間dB(A) |
||||
東廠界 |
62.2 |
52.6 |
62.7 |
53.1 |
晝間:≤65 夜間:≤55 |
達標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
南廠界 |
61.4 |
50.5 |
60.6 |
51.7 |
達標 |
||
西廠界 |
59.8 |
52.1 |
60.2 |
50.9 |
達標 |
||
北廠界 |
57.1 |
49.8 |
61.3 |
51.2 |
達標 |
7.2監測結果分析
7.2.1廢水監測結果分析
經監測:污水處理站進口銅未檢出;廢水排放口外排廢水中pH值范圍為7.71-7.84,化學需氧量(COD)濃度最大值為42mg/L,懸浮物濃度最大值為21mg/L,氨氮濃度最大值為2.3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濃度最大值為12.2mg/L,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接納協議》即:pH6-9,化學需氧量(COD)≤150mg/L,懸浮物≤100mg/L,氨氮≤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20mg/L。
經監測,該企業廠界晝間噪聲值范圍為57.1~62.7dB(A)、夜間噪聲值范圍為49.8~53.1dB(A),監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即:晝間≤65 dB(A),夜間≤55 dB(A)。
7.3 總量控制要求
現場監測期間,全廠項目廢水年排放總量為44.1萬噸,其中化學需氧量(COD)16.4噸,氨氮1.01噸。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中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本項目投產后全廠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8 環境管理檢查
8.1 環保管理機構
我公司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規章制定了生產車間環保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確了環保管理的主要任務,環保機構設置情況,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生產車間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等。
8.2 施工期環境管理
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施工過程僅設備安裝和調試,不涉及土建施工,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設備運輸過程產生的揚塵、設備安裝及調試過程產生的噪聲、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施工過程中,我公司主要通過采取采用已硬化完成廠區道路進行運輸,加強道路清掃和灑水抑塵,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等措施,最大限度減輕施工揚塵、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F本項目已建成,施工期環境影響隨施工期結束已消失。
8.3 運行期環境管理
我公司設立專門的環保管理機構,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國家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制訂和貫徹環保管理制度,監控本項目主要設施運行情況,對各部門、操作崗位進行環保監督和考核。
8.4 社會環境影響情況調查
經咨詢當地環保主管部門,石家莊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建設及試運行期間未發生擾民和公眾投訴意見。
8.5 環境管理情況分析
我公司設置了相應的環保管理機構,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運行期環境職責,檢測工作也已完成,后續環境管理按要求正常開展。
9 結論和建議
9.1 驗收主要結論
驗收監測期間,我公司含銅廢催化劑再生項目主體設施及環保設施均運行正常,生產負荷為90%,滿足驗收工況(75%)要求。
9.1.1 廢水治理設施
本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為鍋爐軟水制備系統排污水、鍋爐排污水和職工生活污水,其中鍋爐軟水制備系統排污水和鍋爐排污水水質簡單,用于廠區潑灑抑塵,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催化劑再生車間過濾廢水,全部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經監測:廢水排放口外排廢水中pH值、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濃度、氨氮濃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接納協議》。本項目實際建設上述廢水治理措施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
9.1.3 噪聲治理設施及檢測結果
本項目營運期選用低噪聲設備,設置減振基礎,采取廠房隔聲措施,實際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本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對應標準限值要求。
9.1.4 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本項目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含銅廢催化劑為危險固廢,收集后暫存于廠區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送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理。實際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
9.1.5 總量控制結論
現場驗收監測期間,全廠項目廢水年排放總量為44.1萬噸,其中COD16.4噸、氨氮1.01噸。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中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本項目投產后全廠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9.1.6 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項目已按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意見要求進行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驗收監測測結果可滿足相關環境排放標準要求。
9.2 建議
(1)后續生產過程中,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環保管理制度,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教育,提高環保意識,確保主體設施運行穩定正常;
(2)加強環保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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